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要求,胡佳玉等2位同志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且取得技术资格的专业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近相符,经单位研究决定,现因工作需要,拟聘用其专业技术职务,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工作部门 | 工作 岗位 | 主要工作职责 | 专业技术职称 | 专业 | 拟聘任 时间 |
1 | 胡佳玉 | 地质资料室 | 档案、资料员 | 1.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、归档、保管及电子信息化工作。 2.规范管理资料档案的查询、借阅工作。 3.负责全队资料成果保密工作。 4.及时做好各类资料档案的统计工作。 | 馆员 专技十级 | 档案 | 2024.11 |
2 | 金英 | 财务审计科 | 会计 | 1.负责大队食堂、实验测试中心食堂、物探三分队测绘分院食堂、化探三分队瑞华新余、地质工程701分队食堂日常收支核对,账务处理,月末盘点,对账。 2.负责各单位之间“内部往来”核对,会计资料档案管理。 | 助理会计师 专技十二级 | 会计 | 2024.11 |
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,对以上同志的工作岗位、主要工作职责、聘任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人事处或单位人事部门反馈。局人事处联系电话:0791-86351380、86351276
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:0791-86659635
2024年11月18日